经查,天津市新时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31家建筑业企业所持有的资质证书已于2024年9月30日前有效期届满◆■■■,未依法申请延续。依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)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◆◆■★◆,现我委依法注销以上企业所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,并向社会公布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。请各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■◆■■,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(含正、副本)交回资质许可机关。
近日,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《关于天津市新时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31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的公告》,由于天津市新时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31家建筑业企业所持有的资质证书已于2024年9月30日前有效期届满,未依法申请延续★◆◆★,决定依法注销231家企业所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,并向社会公布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。要求相关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■★◆■■,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(含正、副本)交回资质许可机关。
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天津市新时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31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的公告